依編輯委員會公布之審查制度流程、評審程序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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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管理學報》評審程序
一、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。
二、總編輯、領域主編就來稿性質,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、決定審查人。
三、來稿由兩位專家學者進行評審;每位審查人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,並於下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:
(1) 不必修改,直接刊登
(2) 小幅修改(敬請說明建議)
(3) 大幅修改(敬請說明建議)
(4) 退稿(敬請說明建議)
四、處理方式:總編輯、領域主編綜合審查意見:
(1) 寄回修改
(2) 退稿
(3) 送第三位評審:綜和三位評審意見,決議寄回修改或退稿。(詳列於「論文審查制度流程圖」)
五、是否刊登文件,事關投稿人權益,會將評審意見等函送投稿人,並說明處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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